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正文

中国综合所得年入不足10万元者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024-10-15 15:31:37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自2018年中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新税制以来,个税“调高惠低”的作用不断显现。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下同),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公布的税收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

近年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显示,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分析,这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调高”作用较为明显,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的“惠低”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李平表示,从综合所得缴纳个税情况看,低收入群体在享受税改红利后基本无需缴税或只需缴纳少量税收,个人所得税款大部分是由中高收入群体贡献的。

2018年,中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订,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年6万元)。同时,设立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今年6月底结束的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2023年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后,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李平分析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覆盖面广、额度高,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税收数据显示,纳税人人均享受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加上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等,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完)

关键词: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