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精选!锡业股份收监管函 补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更正会计差错

2022-08-04 17:44:44来源:同花顺财经

北京8月4日讯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云南锡业股份(000960)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89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锡业股份”,000960.SZ)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核定结果,锡业股份需补缴2007至201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2.75亿元,因此对2007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

其中,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锡业股份2008年净利润调减1604.17万元,变动比例为68.17%;2017年净资产调减27509.68万元,变动比例为2.51%。

锡业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请锡业股份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资料图)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2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张涛。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非金属及其矿产品等。

4月15日,锡业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经个旧市自然资源局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锡业股份清理、核实最终协商确认2007至201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补缴数为2.75亿元。

其中,对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规则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本规则第1.4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89号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核定结果,你公司需补缴2007至201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2.75亿元,因此对2007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其中,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你公司2008年净利润调减1604.17万元,变动比例为68.17%;2017年净资产调减27509.68万元,变动比例为2.5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徐自立)

关键词: 矿产资源 锡业股份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