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讯息:艾罗能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75家 招商证券过2单

2023-03-29 09:30:30来源: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3月29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8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罗能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5家企业。

艾罗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奇、宁博。这是招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1月6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艾罗能源是国际知名的光伏储能系统及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新富、李国妹夫妇为艾罗能源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新富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5.8693%的股份;李国妹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8774%的股份。

艾罗能源本次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0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艾罗能源拟募集资金8.09亿元,用于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新富、李国妹分别与申万交投、申万泓鼎、申万新成长等签署对赌协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协议条款是否涉及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与市值挂钩、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等约定,现有清理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拟募集资金8.09亿元,并拟于2024年至2026年现金分红不低于8亿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大额负债,实际控制人拟用前述分红所得偿还债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关键词: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