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股民维权启动 符合条件请尽快报名

2022-02-15 10:20:06来源:浙江方广律所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1日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根据该司法解释,投资者维权不必再以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据此,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行为,受损股民可直接依法维权。

2018年10月20日,欧菲光(002456)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8亿元至20.5亿元。

2019年1月31日,欧菲光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8.39亿元。

2019年4月26日,欧菲光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为-5.19亿元。

欧菲光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8年度净利润与最终经审计的净利润相差巨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23.19亿元、-23.58亿元,且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做出准确修正。

2019年9月28日,欧菲光公告称收到了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8号,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2月18日,欧菲光002456公告称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交易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蔡荣军、谭振林、李素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孔聪律师团队多年来专业为投资者代理证券维权,已有大量胜诉和成功获赔案例,近期将代理欧菲光的维权股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孔聪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积极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报名维权的条件为:

在2018.10.20到2019.4.25之间曾买入欧菲光002456股票,且在2019.4.25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报名参加维权,委托我们不用先交律师费,等成功获赔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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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符合条件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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