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 正文

微头条丨失信经营主体看过来!信用修复新规来了!

2025-12-10 21:23:48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说新语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

《办法》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先看段视频整体了解一下这条新规的主要内容吧。


(资料图)

这一办法实施后

经营主体修复信用可方便太多了!

总结来说就是

少跑腿、省时间,信用修复更省心!

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以前修复不了的,现在能修复了

新规将抽查检查结果的负面信息直接纳入修复范围,不论是双随机抽查,还是食品、产品质量的抽检,只要符合条件,都能申请信用修复。

另外,针对破产重整的经营主体,也有新变化。原来部分经营主体想重整,往往因存在各种不良信用记录,难以顺利开展破产重整。

新规则规定,只要拿着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裁定书,就能申请“临时信用修复”。先把失信信息暂时屏蔽,解除那些影响经营的限制,让经营主体能先“活过来”,再慢慢搞发展。

修复更“精细”,修复效率翻倍

新办法直接把违法失信信息分成了“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就像看病分“轻中重”,对应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经营主体能更快摆脱影响,重新参与市场竞争。

一处修复,全网认可

新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

这也就是说,以后,经营主体不用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跑,修复一次,全网络都认,非常省心!

还有,之前“较低数额罚款”的标准各地不一样,现在统一了!以后“较低数额罚款”的标准统一规定为“按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裁量阶次,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全国统一标准,公平多了。

关键词: 实况网 热点资讯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02 369 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