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金融监管总局: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差异化设置 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 快看

2025-12-05 15:51:57来源:东南网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相关资料图)

为有效防范风险,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亟需完善偿付能力相关标准,推动保险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二、《通知》对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有何影响?

一是《通知》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了差异化设置,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二是《通知》调整了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三、《通知》规定的持仓时间如何计算?

答:以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为例,保险公司季度末持仓的科创板股票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采用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其过去四年持仓时间(超过四年的按照四年计算),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适用风险因子0.36。

四、《通知》相关风险因子如何具体调整?

答:一是相关股票投资风险因子的调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第二十六条中的基础因子不变,特征系数K1保持不变,针对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和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具体板块类别,以及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相应调整特征系数K2。

二是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风险因子的调整。针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中适用的基础因子进行调整,相关特征系数保持不变。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将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关键词: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02 369 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