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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和信息披露

2021-12-24 22:50:30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4日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12月24日晚发布《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涉及上市、交易、跨境转换、持续监管等环节,在沪伦通原有业务框架基础上,根据《监管规定》优化内容,体现深市特色,对中国存托凭证开放融资功能后的配套交易机制、境外发行人信息披露及深市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预审核相关措施等内容做出适应性调整。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中国存托凭证的上市预审核、初始流动性建立、上市等内容。一是明确了上市条件,包括公开发行条件、市值标准(保留沪伦通市值门槛要求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上市年限(境外上市满3年)、初始规模(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二是规定了上市预审核的相关事项,包括上市预审核申请文件和预审核期限等内容。三是明确了中国存托凭证初始流动性建立的相关要求及上市申请文件和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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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互联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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