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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证券公司应当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回购增量业务

2021-12-10 18:07:34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0日电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文件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回购增量业务,增量业务规模须与存量业务风险管理能力和持续合规状况相匹配。

深交所对证券公司每年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规模进行监测,其中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或者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融出方分别计算:每年新增初始交易规模≤违约率系数×持续合规系数×最近3年年末该证券公司存量合约融资余额平均值。其中,违约率系数具体数值如下:最近3年新增合约违约率在2%以下的,系数为0.6;最近3年新增合约违约率超过2%且低于10%的,系数为0.3;最近3年新增合约违约率在10%以上的,系数为0。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

关键词: 深交所 审慎 增量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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