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正文

机构报价不能敷衍了事 需要报送估值和研究报告

2018-06-15 14:24:32来源:证券日报

上述负责人认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应当通过招股书全面理解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与业绩变动情况,深入研究发行人面临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采取适合发行人特点的估值技术和估值手段,避免武断、片面和冲动的做法,避免受媒体舆论的诱导影响。在此基础上,充分体现估值与报价的科学性、专业性、稳妥性、约束性,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市场稳定作用,为长期发展和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记者了解到,为督促询价对象切实对试点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在后续的创新试点企业发行过程中,证监会将要求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出具研究报告,并通过主承销商向监管部门报送。主承销商在向证券业协会报送项目总结材料时应同时报送各家机构的估值报告,证监会机构部和证券业协会将对相关询价对象进行检查考核。

该负责人最后强调,证监会将持续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发行承销的各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询价对象在报价环节是否进行了深入研究,报价依据是否充分,估值是否审慎合理,参与询价行为是否依法合规、新股上市后的交易行为等等,对于发现问题的询价对象,证监会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予以惩戒。

责任编辑:孙知兵

相关热词: 估值 研究报告 机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