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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6个月未投产,3年不得竞价!新疆2027年度下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_每日焦点

2026-10-13 19:23:46来源:国际能源网

10月10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7年度下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竞价针对的是202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计划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前期参与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但未竞得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不含取消竞价资格项目)可继续参与本次竞价。

特别注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是竞得2026年度机制电量,本次竞价资质申报时若仍未投产的新能源项目,依据其申报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的承诺投产时间,延迟未超过6个月的,允许其投资方投资的符合竞价要求的项目参与本次竞价。资质审核时须提交《延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承诺书》。

二是在本次正式竞价时,对于竞得2025年度、2026年度机制电量且延迟时间超过6个月的新能源项目,取消3年内该项目所有投资方所有新能源项目竞价资格(含已通过本次竞价资质审核并公示的项目),且该项目竞价入选结果作废。

(1)已投产项目:2025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2)未投产项目:本公告发布时未投产,但经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评估,2027年12月31日(含)前可实现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考核机制:参与竞价并纳入增量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投产。若项目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延迟,延迟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实际投产日期前的覆盖电量自动失效、不滚动纳入后续月份;延迟时间超过6个月的,取消3年内该项目所有投资方所有新能源项目竞价资格,并且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

执行期限:10年。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执行到期或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原文如下:

来源: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关键词: 新疆新能源 机制电价 新能源项目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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