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焦点:舆情追踪|欧比特(300053)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处罚

2022-10-26 08:40:26来源:同花顺iNews


(资料图片)

10月25日,欧比特(300053)(300053)发布公告称,本公司,董事长颜军,董事兼总经理颜志宇,时任董事会秘书段一龙违反了【证监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给予其他处罚。

据了解,经查,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18年7月,欧比特开始推动收购浙江合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信)100%股权事项。欧比特聘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威评估)对浙江合信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750万元。申威评估在出具评估报告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评估值虚增4,999万元,虚增比例达到28.16%。2018年11月6日,欧比特公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披露公司拟收购浙江合信100%股权等两项资产,其中浙江合信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7,600万元。欧比特同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浙江合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说明》等相关文件。欧比特在收购浙江合信股权过程中,未对申威评估就浙江合信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未发现评估值存在虚增的情形。公司以虚增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并予以公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等相关规定。

处罚说明如下:欧比特董事长颜军、董事兼总经理颜志宇、时任董事会秘书段一龙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欧比特、颜军、颜志宇、段一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键词: 中国证券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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