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华能源燃气公司发票违法 被税务局处罚

2021-12-29 07:13:5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张海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南京东华能源(002221)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燃气”)罚款1万元,处罚事由为发票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二罚[2021]241号。东华燃气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股票代码:002221.SZ)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东华燃气接收上海戎山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90836.10元,税额334.63元,价税合计591170.73元。上述发票已被对方税务局认定为虚开。东华燃气已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二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税前列支中的“税”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就是税前利润中可以抵扣的费用。由于会计法和税法存在了某些方面的差异,会计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企业的收入与费用的认定口径不相同。

东华能源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东华燃气业务性质为危险化学品销售;东华能源直接持股99.99%,间接持股0.01%。

官网显示,东华能源成立于1996年,注册于张家港保税区,总部位于古都南京,公司2008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烷烃资源的进口和深加工,致力于将国际优质烷烃资源与中国广大的市场需求相结合,依托中东油田伴生气和北美页岩气的优质烷烃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国内最大的聚丙烯新材料和氢能源的生产商。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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