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年报造假遭行政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2021-12-24 09:56:25来源:浙江智仁律所

2021年12月23日晚,上海北特科技(603009)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靳坤、张艳等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案件回顾

2021年11月27日,北特科技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1年12月11日,北特科技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仅隔十余天,上海证监局就对北特科技火速作出了正式处罚。

经查明,北特科技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等行为,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1277.36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5405.62万元)的23.63%。

投资者可进行登记索赔

2021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其中明确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资深证券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4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北特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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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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