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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不应成研究生获取学位决定因素 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2021-03-12 14:11:15来源:《中国科学报》

“我国不少高校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影响因子分值都有硬规定,发表论文甚至成了研究生取得学位的决定因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赛娟告诉《中国科学报》,“这不利于高水成果的产出,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她指出,有高校为了追求学校、学科排位,把SCI文章作为不可逾越的指标,哪怕少了零点几分也不能过关;有人为了拼凑SCI分数,发表多篇支离破碎的论文,以便达到学位论文总分的要求。

她表示,研究生培养阶段是科研人才培养的基石阶段。一篇高水的学位论文,常常需要三五年,甚至七八年的探索与研究。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学年限只有3~5年的研究生,在学位、毕业的压力下,常常出现将一个有价值的课题草草收尾,或顶着巨大的身心压力无限延期的情况。

“高水、高难度的科学研究常涉及多学科合作。不少单位硬规定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分值,导致竞争日趋激烈,严重影响协同创新的研究氛围。”陈赛娟说。

陈赛娟建议,“打破体制和管理上的桎梏,克服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反对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的唯一”。

她认为,符合以下条件也可获得博士学位。

第一,研究生在研期间获得国内外专利或有成果转化项目。

第二,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修满学分,完成学术课题报告,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论文报告评比中获奖等。

第三,在重大攻关项目研究中表现出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但因特殊情况无法发表或无法及时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可在相关协同攻关项目报告中注明其贡献并获得合作者书面认可,在无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下,经导师同意批准,向学位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见记者 刘如楠)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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