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 正文

*ST集友: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今日关注

2026-07-27 22:14:08来源:证券之星


(相关资料图)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集友股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聚药业”)50.76%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都佳        任爱华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键词: 财经频道 财经资讯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02 369 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