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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被罚50万

2018-04-27 21:30:21来源: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4月27日,大连银监局公布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6号)。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和讯网消息 4月27日,大连银监局公布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6号)。

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贷款发放后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大连银监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罚款50万。

据和讯网了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

附公告截图:

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被罚50万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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