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财务公司违法被罚款1万元 存款准备金交存不足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营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财务公司”)存在存款准备金交存不足的违法行为。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对营口港财务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天眼查显示,营口港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此外,另一股东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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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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